斯威士兰
海运提单(B/L)显示要求
提单正本必须印载的法定条款与编号
- • 提单和舱单上必须注明收货人ERS TIN税号、6位HS编码及详细品名。
- • 沿海卸货港(德班港/马普托港)必须注明法定过境保税条款:“Cargo in transit in bond to Eswatini via Port of [Discharge Port] at consignee's risk and expense”。
- • 海运费必须预付。
运输单据和舱单上必须注明收货人ERS TIN税号。经德班或马普托转运至马萨法(Matsapha)干港的过境保税货物,提单货描中必须注明过境条款:“In transit in bond to Eswatini via Port of [卸货港口]”。
装船前检验检疫与清关证书
启运前物理验货与海关电子备案
- • 斯威士兰不需要办理ECTN/BESC货物跟踪单。
- • 海关申报须通过ERS系统办理SAD 500申报。
- • 出境前须在沿海转运港办理SACU/莫桑比克海关过境转关保税单。
货物技术标准与包装准入
商品标签、车辆进口及包装熏蒸规则
- • Passenger vehicles: maximum 15 years from manufacture
- • 左舵驾驶车辆(LHD)依法严禁进口入境。
- • 零售商品必须有英语标签。
- • 严禁进口左舵车辆(必须为右舵RHD)。
- • 车龄超过15年的机动车上调海关完税估价并征收环境税。
- • 进口肉禽产品必须提供官方兽医卫生证书及DVLS事先许可。
- • 陆路口岸严格执行ISPM 15木质包装标准。
- • 所有木质托盘、木箱及垫舱木料必须具备清晰合规的 ISPM 15 热处理熏蒸标识。
发货人与收货人规定
该目的地在单证主体要求上的特殊法律规定
- • 拒收境外收货人 — 提单收货人栏必须显示当地注册纳税的实际法人实体。
收货人必须是在斯威士兰注册并持有ERS有效TIN税号的法人实体。允许指示提单,但通知人栏必须为马萨法、曼齐尼或姆巴巴内当地注册买方或持牌报关行,并注明其实际物理地址、电话和TIN税号。严禁仅留邮政信箱。
目的港违规受阻高危预警
提单缺失过境条款将在德班或马普托港引发海关关封停发及高额港口滞报堆存费。
斯威士兰出口合规时序指南
请严格遵照以下三步作业流程:从出厂装箱直至目的港海关放行。
集装箱装箱前操作要点
- ✓ 出货前与国外收货人逐项核对商业发票与装箱单品名、件重尺信息。
- ✓ Verify vehicle age against the applicable statutory limit (15 年(乘用车)).
- ✓ 订舱前必须确认拟出口车辆非左舵驾驶配置。
- ✓ 核实收货人是否已在当地合法注册 — 该国海关坚决拒收境外未登记主体。
- ✓ 严格查验所有木箱、木托盘及木质撑条上是否具备清晰有效的 ISPM 15 熏蒸加施标识。
船舶开航前
- ✓ 务必确保提单上准确打印收货人法定税号、商业注册号以及6位国际通用HS海关编码。
- ✓ 堆场截关前,向装货码头提交SOLAS核实总重(VGM)。
目的港清关
- ✓ 在完成后,顺利换取提货单(D/O)提箱出闸。
下载斯威士兰海运合规指南(PDF)
在线生成实用、可打印的合规文件,包含法定提单条款、ECTN跟踪单机构、车辆年限上限及口岸联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