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
海运提单(B/L)显示要求
提单正本必须印载的法定条款与编号
- • 提单和舱单上必须显示BESC跟踪单号、6位HS编码及收货人NIF税号。
- • 海运费必须预付。
最终提单和舱单必须打印BESC单号及收货人NIF税号。必须提供收货人实际街道地址及当地联络电话。
装船前检验检疫与清关证书
启运前物理验货与海关电子备案
- • 开航前或在开航后5天内必须通过CNC-GB授权代理核签BESC证书。
- • 商业发票及装箱单须通过比绍港ASYCUDA系统完成申报。
货物技术标准与包装准入
商品标签、车辆进口及包装熏蒸规则
- • Passenger vehicles: maximum 10 years from manufacture
- • 严禁右舵车辆入境。
- • 零售包装必须有葡萄牙语或法语标签。
- • 进口肉禽产品必须提供官方兽医卫生证书。
- • 超过10年的机动车面临估价调高及惩罚性关税。
- • 木质包装必须加施ISPM 15热处理熏蒸标识。
- • 所有木质托盘、木箱及垫舱木料必须具备清晰合规的 ISPM 15 热处理熏蒸标识。
发货人与收货人规定
该目的地在单证主体要求上的特殊法律规定
- • 拒收境外收货人 — 提单收货人栏必须显示当地注册纳税的实际法人实体。
收货人必须是在几内亚比绍注册并拥有有效NIF税号的法人机构。允许指示提单,但通知人栏必须显示当地注册买方,并注明其详细物理地址、电话和NIF税号。严禁仅留邮政信箱。
目的港违规受阻高危预警
货物到达比绍港若未取得核验的BESC证书,将被处以双倍证书规费的罚款并加收行政罚金。
几内亚比绍出口合规时序指南
请严格遵照以下三步作业流程:从出厂装箱直至目的港海关放行。
集装箱装箱前操作要点
- ✓ 出货前与国外收货人逐项核对商业发票与装箱单品名、件重尺信息。
- ✓ Verify vehicle age against the applicable statutory limit (10 年(乘用车)).
- ✓ 订舱前必须确认拟出口车辆非右舵驾驶配置。
- ✓ 核实收货人是否已在当地合法注册 — 该国海关坚决拒收境外未登记主体。
- ✓ 严格查验所有木箱、木托盘及木质撑条上是否具备清晰有效的 ISPM 15 熏蒸加施标识。
船舶开航前
- ✓ 将已核销的BESC证书编号载入海运提单文本及船公司舱单。 (CNC-GB (Conselho Nacional de Carregadores da Guiné-Bissau))
- ✓ 务必确保提单上准确打印收货人法定税号、商业注册号以及6位国际通用HS海关编码。
- ✓ 堆场截关前,向装货码头提交SOLAS核实总重(VGM)。
目的港清关
- ✓ 向目的国海关提交已核销的BESC电子货物跟踪单。
- ✓ 在完成后,顺利换取提货单(D/O)提箱出闸。
下载几内亚比绍海运合规指南(PDF)
在线生成实用、可打印的合规文件,包含法定提单条款、ECTN跟踪单机构、车辆年限上限及口岸联络电话。